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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提醒:没有年度申报的抓紧时间,上下限未公布,不影响申报!

2025-08-01





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未公布,如何申报“年度缴存基数申报”?


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未公布影响单位办理“年度缴存基数申报”,单位应按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及时申报年度缴存基数。


缴存基数上下限公布后,如单位存在涉及调整上下限情况,公积金系统将自动按照上下限对涉及职工缴存基数进行调整,并短信告知单位经办人调整情况,单位无需重复申报。


特别提醒:

缴存单位应在完成6月公积金汇缴后以及7月31日前完成年度缴存基数申报。


托收缴款的单位,则应在7月托收日前完成年度缴存基数申报工作。


未完成年度缴存基数申报的单位无法办理7月缴款。






申报成功后,如何缴存7月住房公积金?


单位完成年度缴存基数申报后,根据实际情况,可以通过“单位网上业务平台”【公积金-汇缴补-增减员】功能,确认申报2025年7月缴存人员名单(汇缴清册),等待托收日按新基数自动扣款。






错过托收日如何为职工缴存公积金?


7月内申报的,可以通过北京住房公积金网“单位网上业务平台”【公积金-单位信息管理-单位信息变更-委托收款信息】,变更委托收款日,重新发起托收。托收日可在完成年度缴存基数申报日期至31日中任选。


8月申报的,分别确认提交申报7月及8月缴存人员名单。8月托收日时自动托收两个月金额。


举例:

A单位:托收日为7月20日,但7月27日才完成年度缴存基数申报。错过了当月托收日,那单位可以通过网上业务平台,变更“委托收款日”为7月28日,7月28日将重新发起托收,完成7月缴款。


B单位:托收日为7月20日,8月15日才完成年度缴存基数申报。单位可以通过网上业务平台【增减员】功能,点击【确认申报2025年7月缴存人员名单】,成功后再点击【确认申报2025年8月缴存人员名单】,8月20日就可以把7月及8月的公积金一并托收。


来源 | 北京西城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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