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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小张近日遇到了麻烦事,今年3月她换了工作,前几天查询社保记录发现,自己3月的社保居然显示断缴。小张赶紧去找公司社保专员,结果负责人一拍额头说,由于她是月底入职,忘了给她申请增员,因此被“漏缴”了。小张很着急,社保“漏缴”了该咋办?
单位应缴未缴要主动申报补缴
小张这种情况属于单位原因导致的职工社保断缴,按照相关规定,单位存在应缴未缴的情形,需要单位向社保部门主动申报补缴。这里说的补缴社保,分为两种情形。
一是单位没有为社保户下的人员缴纳社保,也就是我们说的单位整体欠费。
2023年11月及以前的欠费,单位需要登录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申报补缴,在“单位欠缴社保费处理”模块,时间从前向后进行补缴。2023年12月以后存在欠费的,应及时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
二是单位在用工期间社保户下没有这个参保人员,也就是我们说的“漏缴”,要区分以下两种申报情形:
申报近三个月的职工保险可通过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申报办理,无需提供相应材料,社保部门向税务部门推送缴费起止时间,用人单位申报成功后,应及时向税务部门申报缴费。
超过当前月前三个月的补缴,可按照以下内容准备相应材料向社保部门申报补缴。用人单位可登录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申报,在社保部门审批通过后,及时向税务部门申报缴费。
三个月以前的“漏缴”补缴提交哪些材料
按照本市规定,补缴超三个月社保,需要提供《北京市补缴社会保险费确认单》,补缴期间为2018年12月(含)前需提供个人所得税纳税清单,2019年1月(含)后需提供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如果单位社保与税务不在同一区,还要补充电子税务局报税截图。
此外,如果有下述情况中的一个或多个,需按照要求分别提交材料:
使用护照参保的在华就业外籍人员补缴另需提供以下就业证件,包括《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外国人就业证》《外国专家证》《外国常驻记者证》《北京市海外高层次人才工作居住证》;若《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复印件上二维码无法扫码识别,可提供与补缴单位信息一致的《北京市外国专家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代替。
港澳台人员补缴2018年6月及之前的社会保险费,另需提供《港澳台人员就业证》。
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费超过3年(含)的,另需提供法院、审计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行政部门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证明一次性缴费期间存在劳动关系的相应文书;其中外埠人员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费超过5年(含)的,应按照文件要求,提供《外埠人员养老保险补缴审核表》。
需要注意的是,补缴2011年7月之前的社会保险费,另需提供行政部门审批材料。养老保险账户类别为“临时缴费账户”的参保人,另需提供《在京养老保险“临时缴费账户”有关事项告知书》。稽核或审计补缴的,另需提供稽核整改意见书或审计报告。
社保补缴常见问题
参保人社保断缴了,缴费年限会清零吗?
不会。社保缴费年限会一直累计,不会因为断缴就清零。
我不打算在北京退休,也不想缴纳职工保险,可以和单位索要经济赔偿而不补缴或者缴纳社保吗?
不可以。用人单位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相关规定,向社保部门申报用工情况,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个人应缴部分由单位代扣代缴。单位和个人必须依据用工情况缴纳职工保险。
领取失业金期间可以补缴同期的职工保险吗?
不能。参保人在失业状态(即未就业期间)可领取失业金期间,存在劳动关系期间(即就业期间)应缴未缴才能补缴。
领过失业金,会影响以后领取养老金吗?
两者无关。退休职工养老金的计算,与缴费基数、缴费比例、缴费年限等因素有关,与是否领取失业金无关,这是两个险种的相关待遇,不能混为一谈。
来源 | 北京劳动就业报